“感谢你们,本来我们都不抱希望了,没想到还能拿到这笔执行款,对我们公司来说太重要了,让我们公司能够正常经营下去……”3月16日,广西桂林铿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专门从桂林前往来宾,将一面绣着“执法公正 心系企业”的锦旗赠送给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以此表达他们对来宾中院执行局诚挚的谢意。
原来,在2021年,忻城某建设有限公司向广西桂林铿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购买彩色透水混泥土及复古木制品等产品,因未及时支付货款,广西桂林铿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根据采购协议书约定,向南京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2022年1月18日,经南京仲裁委员会调解,双方确认忻城某建设有限公司应向广西桂林铿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支付147.16万元及利息。支付期限届满后,忻城某建设有限公司未能依约全部履行给付义务,广西桂林铿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2022年5月23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由于该案涉及民营企业,本着善意文明执行的理念,执行法官多次约谈当事人并耐心细致调解,忻城某建设有限公司的控股公司某建设有限公司同意作为执行担保人,而广西桂林铿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也同意给忻城某建设有限公司合理的履行“宽限期”,最终促成三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后被执行人忻城某建设有限公司和执行担保人某建设有限公司仅按期支付了30万元,余下130万元未能依约支付。案件依法终本后,广西桂林铿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向法院提供财产线索,称执行担保人某建设有限公司在广州市花都区某中心有待结算的工程款,执行法官立即委托当地法院执行局调查核实财产线索,确认有可供执行财产后,裁定冻结并提取了130万元的工程款,同时依法对案件启动恢复执行程序,至此,一个双方当事人都是企业的强制执行案件画上圆满句号。
锦旗虽轻,但承载着群众的信任和沉甸甸的责任。近年来,来宾法院在执行涉企案件的过程中,始终坚持善意文明执行和强制执行相结合,在依法保障胜诉企业合法权益的同时,主动了解被执行企业生产经营状况,为被执行企业设置合理履行“宽限期”,助力企业纾困解难,为推进当地优化营商环境进程、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高强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