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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为民尽责暖人心 真诚致谢送锦旗
作者:潘燕宁  发布时间:2023-02-23 08:27:27 打印 字号: | |

“成法官,真的非常感谢您,我以为我的血汗钱再也没有机讨回来了,您让我重燃了希望,这面锦旗您一定要收下。”2023年2月22日,王某的诉讼委托代理人韦律师将绣着“公正执法 清正廉洁”的锦旗交到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承办法官成靖的手里,以此表达对该合议庭成员为民服务、忠诚履责的诚挚谢意。

据悉,上诉人王某四处联络亲朋好友,组织参与了广西某高速公路的打钢管及高压注浆工作,但未足额获得工程款。无奈之下王某千里迢迢从河南赶来金秀,希望通过法律途径追索血汗钱。据王某介绍,在合同相对方的授意下,他以河南某建设集团发展有限公司的名义与北京某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签订《劳务合作合同》,在该合同中,他与北京某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签订的劳务合同被申明作废。后因拖欠工程款,他起诉北京某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一审法院以王某与北京某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签订《劳务合作合同》无效为由,判决驳回了王某的全部诉讼请求。王某不服一审判决向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在该院二审审理期间,成法官认真查阅卷宗,全面了解案情,通过视频连线方式组织各方当事人进行耐心询问。庭后他与合议庭成员多次研判,最终认为一审法院在合同效力、主体资格是否适格等问题上认定事实不清,裁定发回重审。

一面锦旗,彰显着公平正义的裁判态度;一份裁定,承载着人民群众对法院为民办实事的衷心认可,同时也坚定了来宾中院致力于为群众排忧解难,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信念与决心。

近年来,来宾中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努力将“便民、利民、爱民、为民”的工作方针贯穿于审判执行工作中,把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放在首位。鲜红的锦旗体现了人民群众对来宾法院工作的认可,也饱含着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待。来宾中院将坚守司法为民的初心使命,继续为群众谋利益、解难题、排民忧,以公正司法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为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而努力奋斗。


 
来源: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梁宗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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