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在第三个“广西民营企业家日”,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在象州县召开全市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工作现场会。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一级高级法官梁炳扬,来宾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彭顺克,来宾市政协副主席、工商联主席朱贾莲,来宾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柳金红出席会议。象州县委书记张东出席会议并致辞。
梁炳扬对来宾法院在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工作上所做的努力及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并提出五点要求:一是全市法院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统一到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部署要求上来,扎实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二是牢固树立平等保护理念,依法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着力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三是严厉打击侵害企业权益、破坏营商环境犯罪行为,切实维护中小微企业及企业家的合法权益。四是加大对中小微企业案件的执行力度,及时兑现企业胜诉权益。五是加强法治宣传教育,通过司法公开、发布典型案例等形式,弘扬法治精神,营造尊商、爱商、扶商、护商的浓厚法治环境。
彭顺克指出,全市法院围绕中心大局,不断加强“软环境”建设,取得了审判质效有新提升、助企成效有新提升、治理实效有新提升、智能创效有新提升等“四个新提升”的阶段性成效。他要求,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上来,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中之重,树立“一盘棋”思想,各司其职、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凝聚工作合力,努力培育更优法治化营商环境;全市政法机关要充分发挥法治稳预期、利长远、固根本的保障作用,聚焦“法治化、市场化、高效化”目标,为企业在新时代实现更大发展、发挥更大作用提供有力法治服务和保障。
柳金红对全市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和部署。她要求,全市法院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从党委中心工作中找准司法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的切入点、结合点、着力点,切实增强服务的主动性、精准性、实效性,以更高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把服务保障好中小微企业工作抓紧抓实抓好;要聚焦主责主业,落实好最高法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20条司法措施;要坚持问题导向,建设过硬队伍,持续为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司法力量。
会上,象州县人民法院、兴宾区人民法院、忻城县人民法院、象州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发展局、武宜县优化营商环境办公室、金秀瑶族自治县经济贸易局、合山市工商业联合会、广西来宾雅居乐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8个单位作经验交流发言。
为全面展示来宾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工作情况,来宾中院通过新闻发布会的形式发布了《来宾法院房地产审判白皮书(2019-2021)》及7个司法护航企业发展典型案例,并答记者问。
白皮书全面总结全市法院2019年至2021年期间房地产审判的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对全市房地产案件增长的原因进行了梳理分析,并就应对房地产案件增长提出司法对策建议。发布的司法护航企业发展典型案例是来宾法院发挥职能作用护航中小微企业发展的缩影,涵盖刑事、民商事、行政、执行案件类型,是从全市法院2020年以来审结的案件中评选出的案例,发布典型案例旨在充分发挥司法裁判的规范、指导和引领作用,释放来宾法院加强对企业。企业家权益司法保护力度的积极信号,展现来宾法院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决心。
与会人员还参观了温州工业园区、象州县政务服务中心,实地查看服务东融产业发展法律工作站、巡回科技审判庭、企业开办一站式服务专区、象州县护航企业发展府院联动法律服务中心,详细了解象州县委、县政府、法院在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工作的具体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