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谢谢你们执行干警,二十年的执行案件,今天终于有了结果。”申请人赖某掩饰不住激动的心情,对来宾中院执行干警表达了深深的谢意。望着赖某迈着一瘸一拐的步伐,执行干警们感慨良多。
1998年,在融安县潭头乡,因事先结怨,本案的被执行人王某持匕首捅伤申请执行人赖某的右大腿,造成赖某的股动脉破裂,引发右下肢缺血坏死,膝关节以下被截除。案件由原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柳州分院向原柳州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赖某同时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请求。原柳州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并依法作出判决: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赔偿赖某三万元。
因迟迟拿不到赔偿款,赖某依法向原柳州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由于王某已经服刑,又无财产可供执行,1999年原柳地中院依法中止案件的执行。
一晃十八年,来宾经历了撤地建市的过程,案件随更名改制的原柳地中院来到了来宾中院。本案的被执行人王某也已刑满释放,经营起自己的生活。
2017年,本案的申请执行人赖某以自己生活困难,同时王某有经营性收入为由,申请该案的恢复执行,来宾中院依法立案恢复对该案的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该院通过司法网络查控系统,冻结王某名下的少量存款并查封了一辆五菱牌汽车。期间,执行干警多次来到被执行人王某家中执行该案,但王某都不在家,也没能找到已查封的车辆。执行干警只好通过电话通知王某,要求其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但其态度十分恶劣,拒不现身并拒绝履行赔偿义务。鉴于案件一时难以取得突破,申请人赖某又因身体残疾,丧失部分的劳动能力,生活困难,为此,法院依法给予赖某发放了8000元的司法救助金,以解生活上的燃眉之急。
为执行该案,2018年10月,来宾中院再次驱车百里赶往融安县潭头乡,这次行动依然没能找到狡猾的王某,但事先已被查封的五菱轻型厢式货车正停在家中的院子里,执行法官当即对该被查封车辆办理了扣押手续。
2018年12月,来宾中院借助司法网络拍卖平台,将王某的车辆在淘宝网上以5130元的价格挂拍成交。全程仅用时一个半月,其中借助阿里大数据询价,一键生成询价报告,大大提升了司法效率。
2019年1月11日,六名执行干警踏着晨曦,对王某实施突袭,将尚未起床的王某逮了个正着。被拘传到了法院后,王某显然没有从逃避执行的幻想中清醒过来,问话过程中或低头不语,或表示“没钱”,与法院玩起了“软对抗”。
“王某,据我们调查和掌握的证据,你不但购买有货车、摩托车,还建了楼房,甚至承包土地种植砂糖橘,属于有履行能力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情形,而且还有未申报财产、逃避履行的拒执行为,如果你继续拒不执行,法院将依法对你实施十五日的司法拘留,拘留期间还会将你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你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罪,最高刑期可判七年。”听闻法官的告示,王某仍表示没钱偿还,法院当即向其宣读了《拘留决定书》,办理了司法拘留手续。
即将“尊享”拘留所过年体验的王某终于幡然醒悟,拘留期间电话联系了家人和朋友为其履行赔偿义务。2019年1月15日,其家人朋友与申请执行人赖某在法院的调解下达成执行调解协议,当即偿还赔偿款本息五万元后案件执结。
案件历时二十年圆满执结,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为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懈努力,永远不忘特殊群体和困难群众,以“钉钉子”的精神切实守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