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28日,忻城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黄君校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忻城县古蓬镇原党委书记石立平涉嫌受贿罪一案。这是忻城法院审理的第一起由忻城县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并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
忻城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12年至2018年,被告人石立平担任古蓬镇人民政府镇长、古蓬镇党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古蓬政府工程承接、结算工程款过程中,为韦某某、梁某某、蓝某某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韦某某、梁某某、蓝某某3人财物共计人民币41.1万元。
庭审中,合议庭组织控辩双方围绕案件事实进行了充分的举证和质证,根据双方诉辩情况,概括出争议焦点,引导双方进行辩论。公诉人重点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对被告人进行了讯问,并对本案的定罪及量刑发表公诉意见。在最后陈述环节,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整个庭审过程公开透明、庄重有序。
为加强党员干部的警示教育,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作用,忻城县委组织各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县直各单位,驻县中直、区直单位主要领导等80余名在职党员领导干部、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了该案庭审。
此次庭审历时近2个半小时,合议庭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