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28日上午,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黄洪波在来宾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向人大代表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报告从七个方面回顾了该院过去五年的工作情况: 2011年以来,全市法院按照市三届人大各次会议提出的要求,坚持依法公正行使审判权,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来宾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可靠的司法保障。五年来,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69688件,审结65128件(截止2016年8月),结案率为93.46%,受理和审结案件数比前五年(2006—2010)分别上升76.8 %和71.5 %,结案标的金额173.5亿元。一是抓好执法办案,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二是落实司法为民,满足群众多元司法需求;三是加强改革创新,促进司法公正高效;四是深化司法公开,努力提升司法公信力;五是强化公正廉洁,努力维护良好司法形象;六是坚持固本强基,不断改善司法环境和条件;七是主动接受监督,全面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
在回顾过去五年的工作,分析法院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后,黄洪波院长表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法院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来宾的改革发展稳定提供更加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保障。一是认真履行审判职能;二是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三是全面加强特色司法服务;四是坚持抓好法院队伍建设;五是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