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中院民三庭成功调解24起劳动争议案件
近日,来宾中院民三庭成功调解24件劳动争议案件,使一批极有可能引发群体访的案件得到妥善解决,既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利,又保障了用人单位生产经营的稳定,双方当事人对调解结果都表示满意。
涉案的被告单位有两个,一个是广西合山煤业公司,另一个是广西合丰能源开发公司。广西合山煤业公司因加班费的支付问题,被19位职工告上法庭,而广西合山合丰公司则因拖欠5位职工的工资成为被告。一审合山市人民法院在查明事实后,分别判决由两被告单位支付给原告相应的劳动报酬,两被告单位均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二审法院。
由于案件涉及人数较多,又关乎劳动者的切身利益,如果处理不好极易引发诸多矛盾,影响社会稳定。民三庭庭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尽可能调解解决,以化解社会矛盾。承办法官蓝东桃在庭领导的指导下,针对原告方人数众多、居住地点分散特点,通过电话沟通和约谈等方式分别收集24位原告的意见,认真听取他们的想法和诉求。庭领导还多次带队到合山市做两被告单位的工作,通过法律释明和纾解沟通,采用渐进式的调解方法,经过不懈努力,并在一审法院的配合下,最终将这24起案件全部调解成功。
蓝东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