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中院一审开庭审理建市以来起诉
来宾市人民政府人数最多的一起
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纠纷
2015年5月22日上午9:00,来宾中院行政庭在该院二楼大审判庭开庭审理了原告磨志飞等85户共313人诉来宾市人民政府的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纠纷行政一审案件。这也是该市自建市以来起诉来宾市人民政府人数最多的一件行政案件。
本案原告起诉称,2003年被告因城市总体规划征收原告的土地,经原告同意后,在实施安置方案过程中,因所建设的安置房屋出现质量问题,造成无法按时交房。2009年市政府取消原安置方案,重新作出《西三村整体征地拆迁方案》,变更后的安置方案未按程序进行公告,也未给予原告任何征地补偿,原告认为该方案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政府申请协调解决。2015年2月9日经自治区人民政府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后,原告于2月15日向来宾中院提起行政诉讼。
因本案涉及原告多达313人,属于“三敏感案件”,存在易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因素。按照院领导的指示,来宾中院行政庭按本庭的风险预案规定,制定了相应的预案,与法警支队共同协作。并按照事前准备的工作,对于313名原告,按85户每户给1人参加旁听的群众颁发了85份旁听证。
由于该院安保措施布置得当,庭审驾驭表现出色,整个庭审过程井然有序,经过近二个小时的庭审,听取了各方的诉讼意见,充分发扬了司法民主和司法公正,顺利完成了本案的开庭审理工作。
(来宾中院 闭振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