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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弟借贷不还起纠纷 法官调解修复姐弟情
  发布时间:2015-02-02 11:18:32 打印 字号: | |

姐弟借贷不还起纠纷   法官调解修复姐弟情

 

一对“姐弟”因“弟弟”借款不还,最终导致姐弟情全毁对簿公堂。130日,广西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法官通过庭前及庭中耐心细致地调解工作,对双方当事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促使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顺利审结了这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促使双方重新修复了姐弟情。

姐弟情深  倾囊相助

李某与施某从小一起长大,因彼此之间互相帮助,互相照顾,建立起了不是亲姐弟胜似亲姐弟的感情,即使是姐弟俩各自成家后,双方家庭也是频繁走动,感情更加深厚。200611月,“弟弟”李某因投资项目急需资金,向“姐姐”施某求援,施某急“弟弟”之所急,不但拿出了自己的所有积蓄还向亲戚朋友借款后转借给李某共50万元。

债台高筑  一躲了之

李某将筹集到的资金全部投入了他所看好的宾馆装修项目中,可装修项目完工结算后,本该马上付款的老板却玩起了“失踪”,拿不到工程款的李某陷入了“三角债”的漩涡中,为了躲避债务李某只好远走他乡,几年不露面,也不再与“姐姐”施某联系。

被逼无奈  愤然起诉

因李某不还款且音讯全无,万般无奈的施某只能与家人起早贪黑地挣钱以归还亲戚朋友的借款。几年下来,不但施某的家庭生活陷入了困苦,施某也因劳累患上重疾。2013年,又气又恨的施某向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李某及李某的前妻李某珊共同偿还借款50万元。可李某依然选择了逃避,并未出庭应诉。

耐心劝说  出庭应诉

法院一审判决李某及其前妻李某珊共同偿还借款50万元,李某珊不服,以该债务不属夫妻共同债务,应由李某个人承担为由,向来宾中院提出上诉。在了解到双方当事人曾经有很深的姐弟情,如能劝说李某出庭应诉并接受调解,不但能使案件顺利解决,还能帮助双方重新修复这难得的姐弟情的情况后,二审主办法官几次电话劝说李某应念及过去的姐弟情谊,一味地躲避只会让帮助他的亲人心寒,应该勇敢地出来面对问题、解决问题。经过耐心的劝说,李某最终答应出庭应诉。

倾情调解  亲情修复

庭审中,面对仅几年未见却已容颜憔悴的“姐姐”,李某万般羞愧,他由衷地感谢“姐姐”过去的帮助,并真诚地表达了自己的歉意,希望得到“姐姐”的原谅,并愿意想办法分期归还借款。听到“弟弟”地道歉,“姐姐”施某虽眼眶泛红,却仍一言不发。看到这一情景,合议庭的法官们一方面指出了李某为躲债而不顾亲情的错误行为,希望他对姐姐的帮助能够感恩,珍惜姐弟之情。一方面劝说施某,认为李某躲债确有他的苦衷与无奈,希望施某能够原谅李某,给他一个改正错误的机会,不要轻易放弃姐弟间这份难得的情谊。经过法官们耐心细致地劝解,施某心里的怨气逐渐消减,最终原谅了李某,并同意由李某分期还款,双方当庭达成了调解协议。庭审结束后,当李某得知施某身患疾病,非常着急,还当即联系了某专科医院欲带施某前去诊治,这让陪同施某来参加庭审的亲属都感动不已。

收到调解书之时,施某与李某紧紧地握着法官们的手,由衷地感谢法官不但解决了他们之间的债务纠纷,还帮助他们姐弟二人重修于好,让他们深深地感受到了司法的温情与关怀。

(来宾中院 卢怡)

 

��_GB23�es-�<�万元资金被闭某等人据为己有。(闭某等人贪污另案处理)其单位事后及时发现了该项目存在超进度拨款的问题,并及时向当事人追回了15万元,国家的该笔公共财物并未受到严重损失。

 

法院认为,被告人龙某作为单位会计并作为养殖项目实施领导小组的成员之一,其本应依法认真履行职责,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按照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养殖项目专项资金的管理、审核发放和监督工作;但是,被告人在参加该项目的验收后,在养殖场建设项目的承建方申请支付35万元工程款时,被告人龙某不认真履行职责,没有按照单位主管和分管领导的意见将该35万元工程款支付给施工单位,而是把该工程款办理支付给了另外的人,其的玩忽职守行为致使国家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其行为已构成玩忽职守罪,应当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在支付另一养殖基地的20万元支农资金时,被告人作为单位的会计,在项目业主未提供任何合法票据或合法报销凭证的情况下,就根据主管领导的口头批示全部将项目资金拨给了闭某提供的业主的银行账户上,其行为确有违反其会计职责和工作职责。其单位事后及时发现了该项目存在超进度拨款的问题,并及时向当事人追回了15万元,国家的该笔公共财物并未受到严重损失;该项目另外5万元为该项目实施的预付款,未有证据证实该款实际已遭受损失,因此,被告人龙某该次付款工作虽有不当之处,但其尚未达到玩忽职守的严重程度;本案发生后,鉴于检察机关在另案中已将上述拨付给他人的35万元专项至今已予以追回,挽回了国家财产损失,因此,对被告人可酌情从轻处罚,二审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诉判决。

 

(来宾中院 覃凡 谭冠植)

责任编辑:黄巍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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