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从来宾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来文明【2013】42号文件)传来喜讯,授予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张克伟、兴宾区人民法院刑庭副庭长罗信红、象州县人民法院副院长覃军富、武宣县人民法院副院长陆文革、忻城县人民法院刑庭庭长蒋建军五名同志政法系统“平安卫士”称号。
据悉,此次表彰决定是为充分展示我市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丰硕成果,进一步调动全社会参与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积极性,推进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对近年来来宾市涌现出一大批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其为推动我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促进城市整体形象改善发挥了较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近两年来,来宾市两级法院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以“能力提升年”和“改革创新年”为契机,结合自身实际,积极探索、发掘亮点、培育品牌,形成了来宾市法院“一院一品”工作的良好格局。今年3月以来,“判后回访案件当事人”活动在全市法院积极推广,全面铺开,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有效预防和减少了涉诉信访案件的发生,审判质量和法院公信力得到很大提升,成绩突出、效果显著。实现了信访总量、案访比、信访比、上诉率“四下降”,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树立了良好的法院形象,维护了司法公信力,为建设“平安来宾”“和谐来宾”做出了积极的贡献,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来宾中院 刘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