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加司法公信力,增强执行程序的规范性、透明度,强化执行过程公开,6月25日、27日,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分别就南宁市和通建材有限公司与来宾宾馆、第三人黄然锦借款纠纷执行案,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合山市岭南镇人民政府、合山市岭南镇企业办公室、合山市岭南镇大理石厂借款纠纷执行案召开执行异议听证会,专门邀请了自治区、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参加旁听。
在听证会上,按照法定程序,各方当事人在法庭的主持下发表了各自的主张和意见,并进行了举证、质证和辩论。合议庭认真听取了各方当事人的陈述事实和辩论意见后,听证主持人决定,由合议庭评议后,另择时间宣判。
法院通过举行公开听证会,公开执行办案程序,让当事人和人民群众对法院和执行法官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彰显了法院公正司法、阳光司法,有利于化解了社会矛盾,赢得群众理解和支持。
司法公开是坚持能动司法、服务发展大局的必然要求。就执行异议案件举行听证会,是来宾中院全面推进“阳光司法”工作的具体做法和长效机制。长期以来,来宾中院在执行工作中坚持采取执行流程公开、执行裁判公开、强制措施公开、执行听证公开、执行款物公开五项公开措施,建立执行权运行公开机制,积极打造“阳光执行”,深入贯彻推进“阳光司法”。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促效率,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获得社会各界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