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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宣法院巧用清明找“老赖”8年积案一朝结
作者:陆华停  发布时间:2013-04-10 09:47:29 打印 字号: | |

清明节是我国的传统节日,期间在外人员都会尽可能回到家中进行祭祀扫墓,广西武宣法院充分利用这一良好时机抓执行,于47日上午成功将一“老赖”堵在家中,解决了一起长达8年的执行积案。

2005612,时年9岁的黄某随父亲黄某某到象州石龙街赶圩时遇见同村时年13岁的朋友林某,在林某的邀请下,黄某与林某回到家中拿起渔网到本村码头放网捕鱼,当时林某的奶奶李某某看到两人要入河捕鱼只是劝说而没有进行阻止。时值雨季,河水暴涨,两人乘坐的竹筏不幸被河浪打翻,不知水性的黄某当即被河水冲走。林某游上岸后未采取任何的营救措施,由于害怕也未敢告知他人。直至当天傍晚,在村民的追问下,其才道出黄某溺水真相,而此时黄某早已溺水身亡。

2006220,黄某的父母黄某某、覃某向武宣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林某的监护人林某某、李某某、陈某赔偿各项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15857元,该院在审理后判决林某某、李某某、陈某赔偿黄某某、覃某人民币13222.37元。

判决生效后,林某的监护人拒不履行自己应承担的法律义务。2006824日该案进入执行阶段,但法院穷尽了各项措施调查后,林某的监护人并无财产可供执行,并且林某、陈某两人还玩起了失踪。

       直至201347日,武宣法院得到林某、陈某清明期间回家扫墓祭祀的消息后,立即驱车前往督促其履行法律义务。然而在面对法院执行人员时,林某态度极为恶劣,拒绝配合法院工作,执行人员遂依法强制将其带上警车,带回法院处理。当警车驶离村口时,陈某看到法院“玩真”的时候,方知法律威严,遂拦住车子当场向法院缴纳了13222.37元执行款。至此,长达八年的执行案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来源:武宣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廖文帅
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法院网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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