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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中院民一庭、金秀法院头排法庭被命名为第二批自治区级“妇女儿童维权岗”
作者:田宁芳 莫庆师 刘晓霞  发布时间:2013-04-03 08:43:27 打印 字号: | |

328,在自治区妇女儿童维权岗创建活动现场会上,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金秀县人民法院头排法庭均被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和自治区妇女联合会命名为第二批自治区级 “妇女儿童维权岗”。

近年来,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高度重视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的开展,把妇女儿童维权工作放到促发展、保稳定的大局中去定位和实施,坚持能动司法,创新观念,不断探索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的新路子,新方法,有效地推进了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向纵深发展,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好评。

建章立制,牢牢掌握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的主动权。该院详细制定了《妇女儿童维权岗制度》、《妇女儿童维权岗工作目标细则》、《妇女儿童维权岗承诺工作制度》等一系列工作制度,并在工作中根据实际情况对此进行不断地修订和完善,严肃了纪律、规范了工作流程,牢牢掌握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的主动权,更加有效地保护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开辟绿色通道,对妇女儿童案件优先办理。对于妇女儿童案件,该院开辟绿色通道,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理的方式,依法审理相关案件。并积极为权益受侵害的弱势妇女儿童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和司法救济,依法减免诉讼费等,切实推动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贯彻落实。

据统计,2012年,该院优先立案的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案件有243件,优先审理的案件有243件、优先结案的有243件,缓、减、免贫困妇女儿童的维权案件诉讼费约1.2万元。

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树立服务品牌。在实际工作中,该院讲究工作方式方法,注重服务形式,塑造了良好的法院形象。一是注重“维权岗”法官的人选和培养,指派了具有丰富审判经验的法官参与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及对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的合议。二是创造性地推出“一等二走三看”工作法,即:“一等”就是法官要关爱当事人,耐心倾听他们的倾诉,等待他们将心中的怨闷、不满发泄出来后,再引导他们对案件进行理性的分析;“二走”就是法官要深入当事人生活居住地了解案件情况,深入一线亲自勘察案件现场,切实了解他们的感情纠葛,是非来源,更加深入地理解他们;“三看”就是看案卷、看庭审当事人表现、看当事人庭审后反映,通过观察他们的举动,深入分析他们的心理动向。三是由于妇女儿童权益的保护需要全社会参与,该院通过与市妇联等部门加强交流,进行互动,合力开展相关工作。四是加强宣传力度,不但通过深入街头巷尾,进村入户等形式,还通过网站、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对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广泛宣传,提升广大妇女儿童的依法维权意识。

 

(田宁芳 莫庆师 刘晓霞)

来源:来宾中院
责任编辑:廖文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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