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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中院法官现场调解化干戈
作者:黄海滨 刘蓁  发布时间:2012-12-20 14:53:57 打印 字号: | |

“太感谢你们了,大老远的专程跑一趟,辛苦了!”罗姓姐弟感激地拉着法官们的手一再道谢,还盛情邀请法官们到家中做客,却被法官们婉言谢绝了。“为人民群众解决纠纷是我们法官应尽的责任,看到你们姐弟俩能重归于好我们感到很高兴,希望你们姐弟俩以后好好相处”,民一庭黄海滨法官语重心长地说。

 1218,来宾中院民一庭法官深入调解,及时化解了一起姐弟之间的相邻纠纷。

同胞姐弟罗姓二人,因相邻通行问题产生矛盾,并由此引发纠纷,在当地村委和乡政府多次调解未果后,最终诉至法院,案经兴宾区法院审理作出判决。判决后,一方当事人不服,向本院提起上诉。

本院受理此案后,主审法官黄海滨同志认真审阅了案件材料,为及时解决姐弟俩的矛盾,先是通过电话分别作当事人的调解工作,在获悉双方均有调解意愿后,及时安排开庭,并在开庭审理中进一步调解,虽然由于一些细节问题双方未能当庭达成调解协议,但为化解矛盾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为了彻底解决双方矛盾,及时有效解决双方的通行问题,黄法官把握时机,趁热打铁,与合议庭的其他成员在开庭后的当天下午深入到案件现场进行实地勘查,找出症结所在,同时还邀请双方当事人八十九岁高龄的叔父和三个兄长以及曾经参与过该纠纷调解工作的村委干部、镇政府干部到纠纷现场共同调解。

经过对双方当事人讲明事实、辨法析理,在合议庭法官的不断努力和亲人们的劝导以及村、镇干部的教育下,最终罗姓姐弟俩相互谅解,并达成了调解协议。成功化解了姐弟俩长期以来的矛盾,有效解决了双方的通行问题。

来源:来宾中院
责任编辑:廖文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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