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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档案数字化及远程查询实施规范
  发布时间:2012-12-23 14:54:47 打印 字号: | |
  当今社会已经步入信息时代,伴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增强,对诉讼档案信息利用的需求在逐步增大,这对法院诉讼档案的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诉讼档案的数字化建设,是档案工作在当代网络环境下发展的必然趋势。档案信息数字化就是把纸质文档通过扫描、录入信息到计算机数据库中,以计算机存储档案信息,利用档案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查阅。诉讼档案的数字化建设分三步:

一、搭建平台,开发系统。开发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建立诉讼档案数据库。法院需要配备档案工作专用服务器,数码相机、扫描仪等设备,利用诉讼档案数据库对诉讼档案信息进行存储,使用扫描仪对纸质档案进行数字化处理。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具有收集,统计,查询,归档,索引档案信息等功能。扫描作为数字化的有效信息收集手段,需要将该功能引入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同时,进一步完善检索体系,编制多种工具和专题索引。

二、信息采集,同步归档。对全院案件进行统计,制定数字化处理方案。将案卷拆分成页,利用扫描仪、数码相机、数码摄像机等具有信息化功能的设备对现存档案进行数字化处理,并经过技术人员的页面修正,输入到数字档案服务器中。由于采集法院诉讼档案信息的工作量巨大,就要对全库档案按采用价值和利用率较高的标准进行筛选,优先进行数字化处理。对诉讼案卷进行全卷、全文的数字化处理,档案信息资源共享,实施网上全文阅卷,检索打下基础。档案室负责库房现存档案的数字化建设,各业务庭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协助档案室对新结案纸质卷宗档案进行数字化,实现数字化档案与纸质档案同步归档。

三、系统查询,保密机制。法院系统内部通过档案管理系统查阅卷宗,将所需查阅内容从诉讼档案信息数据库中调出即可。由于法院诉讼档案正卷中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内容和副卷中合议庭笔录等要求保密,应制定查阅权限管理制度,法院案件要分等级查阅,按职权大小,设定查阅范围。对外建立公众互联网查询网站,案件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登陆查询网站查阅该案件相关内容。同时,为阅卷室配备多台电脑,实现查档人员的网上及时查询。在诉讼服务中心建立智能导诉平台和放映导诉教学视频,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推进诉讼档案数字化建设,一改传统手工管理档案模式,将有效提高档案服务质量,及时有效地满足全社会对档案信息的需求,积极营造公正、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责任编辑: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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