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法院“优秀示范庭审”评选活动捷报频传
我院民一庭民二庭榜上有名
根据自治区高院通报,在全区法院“优秀示范庭审”评比活动中,我院民一庭报送的(2011)来民一终字第299号劳动争议纠纷案庭审,民二庭报送的(2011)来民一终字第225号民间借贷纠纷案庭审双双获奖,入选全区法院30个“优秀示范庭审”之一。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组织的“优秀示范庭审”评选活动是我区法院开展的专门考察法官仪表姿态、庭审驾驭、释法明理等综合能力的竞赛活动。我院党组对“优秀示范庭审”评比活动高度重视,党组成员、副院长覃权耀主抓并亲自参与评审。各业务庭从筛选参评庭审案件到认真拟定庭审提纲,再到庭审的开展及同步录像,最后到庭审视频的后期制作及选送工作,均进行了精心地组织和周密安排,高质量的完成了参评庭审的各项工作。全市法院掀起了参与“优秀示范庭审”赶学超比的热潮。研究室负责组织各业务庭积极参与,评审组对庭审的专业性、规范性进行严格把关,充分保证了评审的质量。研究室在制作庭审光碟过程中,聘请专业拍摄和影像制作人员对庭审过程进行拍摄,确保庭审拍摄质量。我院评审结束后共向区高院推荐3个示范庭参评。民一庭在庭审辩论阶段,对辩论的指挥公平有序,既充分开展辩论,又尽量避免重复,及时制止无关辩论,受到区高院的点名表扬。民二庭以较高的审判业务水平和庭审驾驭能力,规范完整的庭审程序,严谨的作风,得到了区高院参评委员的好评。我院报送的庭审获奖率达60%,受到区高院的通报表扬。
来宾中院民一庭民二庭双双入选 “优秀示范庭审”,是来宾中院一贯注重开庭审理案件,努力提高庭审水平和技能,狠抓庭审质量与效率的结果,为确保司法公开、公正,推进“阳光司法”交出了自己满意的答卷。全市法院将以来宾中院荣获“优秀示范庭审”为契机,认真开展观摩学习“优秀示范庭审”活动,促进我市法院庭审综合能力再上新台阶!(来宾中院卢怡 hn成靖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