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认真开展未成年犯回访帮教活动
--“我们来宾这几年变化大吗?再有一个月我就可以回家了,我家就在市政府旁边,我回去后就可以在饭店做服务员了……”
--“我是家里面传宗接代的男子汉,我妈的心愿很简单,就想在清明节时有我在祖宗坟前磕头……”。
--“我是监区的小组长,已经得到了三次减刑,我后悔当初年幼冲动误入歧途。我们回去以后能和别人一样去台湾旅游吗?……”。
这是一场心与心交流与碰撞的座谈会,法官们深刻感受到失足少年忏悔的泪水、重获自由的强烈愿望和对美好未来的无限憧憬……
2011年10月27日上午,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法官一行6人在广西未成年犯管教所与12名由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刑罚的未成年犯围坐一起,面对面进行帮教活动,听取他们在服刑改造期间的思想、生活、学习和劳动改造情况,会见氛围十分融洽。
区未成年犯管教所教育科秦科长首先介绍少管所在帮教、改造服刑人员方面的工作重点,反馈来宾籍12名未成年犯在管教所的改造情况,并特别表扬了在篮球比赛时遵守比赛规则良好表现的小叶。法官们向服刑少年犯们介绍了家乡的巨大变化,谆谆告诫少年犯要加强法律和技术的学习,珍惜改造机会,并鼓励他们放下思想包袱,增强自强自立的意识,争取早日回归社会,做一个堂堂正正的守法公民。
在帮教活动中,服刑少年犯们纷纷向法官畅谈自己在改造中的所想所感。小杰说,我今年才满19岁,虽然被判处无期徒刑,但我有信心把自己改造好,以自己的良好表现争取多次减刑,早日与家人团聚,重新回归社会。小覃说,我已经接受改造好几年了,还等四年就可以回家了,现在我利用晚上的时间加紧参加技能培训,努力学好一名技术,回去后做一个自食其力、遵纪守法的公民。小叶说,通过学习法律知识,才懂得遵守法律就像在篮球场上要遵守比赛规则一样重要……
最后,法官们向未成年犯赠送了日常生活用品,并语重心长教育他们要改过自新,做一个对家庭有责任感对社会有贡献的有用人才。每一个未成年犯对来自家乡的法官们的回访帮教活动表示感谢,并一一与他们握手道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