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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市中级法院部署开展 “创建无违法违纪单位”活动

作者:樊新光  发布时间:2010-07-26 10:59:38 打印 字号: | |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十七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人民法院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和自治区九届纪委八次全会的部署和要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切实提高全体干警廉洁自律和拒腐防变能力,把人民法院建设成为民、务实、清廉的单位,按照来宾市纪委的要求及来宾中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经院党组研究,决定在全院继续开展创建“无违法违纪单位”活动。这次创建活动主题是:紧密结合正在开展的党性党风党纪学习教育活动和“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教育,把教育与管理结合,重点检查考核各部门和中层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这次创建活动的内容是:1、坚持以教育引导人,加强反腐倡廉教育,筑牢思想道德防线。2、坚持以制度规范人,完善制度措施,筑牢机制防线。3、坚持以监督制约人,增加监督实效,筑牢监督防线。4、强化重点管理,筑牢监管防线。5、加大惩治力度,筑牢震慑防线。这次创建活动将分学习动员(1-3月)、学习先进事迹(4-5月)、开展警示教育(6-8月)、查摆问题(9月)、建立长效机制(10-11月)、考核评议(12月)六个阶段进行。要求各部门在开展创建活动中,要把平时开展的各项创建工作与年底考核结合起来,自我检查各阶段各项任务完成的情况。院活动领导小组将定期到各部门督查,年终由院纪检组监察室和政治部组成考核组对各部门开展创建活动情况进行考评。对活动开展得好,成效显著的部门给于表彰,对活动抓得不力的部门,要给于通报批评,对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的要实行问责,严格责任追究。 (据本院研究室信息)签发:曾祥伟        编辑:樊新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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