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0年1月30日止,中院民一庭1月份结案18件,其中调解结案12件(一审案1 件,二审案11件),调撤率达到66.67%,实现2010年调解工作“开年红”。新年伊始,该庭在民事审判工作中除了继续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案结事了”原则以外,还注重从以下几个方面不断加强调解工作力度:一、强化思想认识,牢固树立和谐司法理念。该庭在2009年“调解年”中调解工作取得一定成效的基础上,于今年初专门召开庭务会议认真总结调解工作经验,更加准确地理解和把握构建和谐社会对法院工作提出的要求。庭务会议要求全庭审判人员要克服重判轻调的不良倾向,充分发挥调解解决纠纷的作用,努力实现案结事了。通过总结和学习,全庭审判人员的调解意识进一步提高,为下一阶段的调解工作打好了思想基础。二、庭领导以身作则带头调解。该庭领导统一认识,要求干警做的自己要以身作则带头去做。张洪义庭长、黄海滨副庭长在做好个人手头工作的同时,积极参与其他审判人员所办案件的调解工作。覃学敏副庭长更是身先士卒,调解结案4件,是庭里一个月内调解结案最多的人。庭领导的榜样极大地调动了全庭审判人员的调解工作积极性。三、组织审判人员交流调解工作经验。为推广调解工作经验,该庭每当有调解成功的典型案件,就组织全庭审判人员进行介绍和交流,以此促进调解工作顺利进行。如审判员何康宁成功调解原告梁成珍等3人诉被告李玉庭等借款纠纷案(一审,诉讼标的约446万元)、代理审判员马翠柳调解覃香枝诉韦俊转让合同纠纷案,当事人当庭兑现调解协议,该两案的调解经验都在庭里作了介绍和推广。四、心系群众,快调快结。该庭在办案中真正把“为民、利民、便民”工作方针贯穿到工作当中,通过提高办案效率来减轻当事的诉累。已结案的18件案件当中,均为受理后一个月内办结,当事人对该庭的办案效率普遍表示满意。五、吃透案情,找准切入点。针对每个案件的实际情况,该庭审判人员在认真阅卷的基础上查明事实,掌握纠纷形成的症结、焦点,揣摸各方当事人的性格和心理特征,采取询问当事人、询问证人、现场勘查甚至走访群众等辅助方式,全面了解案情,深挖矛盾根源,找准解决矛盾的突破口和切入点,把握调解时机,用法律和心理学知识,因人因案而异,区别情况,“对症下药”,促使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