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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宣首例涉恶案件一审公开开庭审理
9次威胁公司 12人庭上受审
作者:郭吴茜茜 谭召日  发布时间:2018-12-25 11:46:31 打印 字号: | |
  • 庭审现场
  • 王某年等人在庭上受审

1224上午,来宾市武宣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该县首例涉恶案件,公诉机关指控王某年等12名被告人为涉嫌强迫交易罪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武宣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司法局干部及学生代表等100余人旁听庭审。

2014年,武宣县宝丰矿业有限公司与汇力矿业有限公司先后在该县河西工业园区投资建厂,并将公司运输业务承包给其他运输公司。2014年以来,被告人王某年等人先后自行购买货运汽车,自发成立“桥巩车队”,并以优先照顾桥巩村劳务为由,要求宝丰和汇力公司安排运输业务。当得知两家公司已将货运业务全部交由相应的码头承接后,王某年等人遂通过“桥巩车队工作”微信群邀约,在20159月至20188月期间先后9次采用堵路、殴打他人、聚众造势等威胁手段,迫使上述两家公司接受他们提供的运输服务。

王某年等人有组织的实施犯罪行为,造成宝丰和汇力公司经济损失43793.82元。由于该犯罪集团作案时间跨度长、次数多,致使武宣县政府部门和警方多次组织大量人力赴现场处置,严重损害当地正常经济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公诉机关认为,王某年等人的行为已构成犯罪,并根据“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规定,应当认定为恶势力犯罪集团。

据悉,该案系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武宣法院审理的首例涉恶案件,案情复杂,涉案人员多,社会影响大。为确保庭审顺利进行,该院党组书记、院长莫庆师担任审判长主审该案,并在庭前深入到案件现场及受害公司进行调查,详细了解案情始末。同时,组织召开庭前会议就案件回避、非法证据排除等问题听取各方意见,为节约庭审时间、提高庭审效率奠定坚实基础。

目前,该案已审理完毕,法庭将择日作出判决。

责任编辑:廖英
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法院网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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